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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代办为您普及:制造业延缓缴纳税费有关事项
来源: 时间:2021-11-10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具体有关事项由专做北京工商代办、北京公司注册代办的安迅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年销售按以下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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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2021年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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