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到期等相关的情况,公司就可以解散清算了,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可以由谁提议呢?专做北京公司注册的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一、提议解散
在公司出现重大事情需要解散的时候,或者继续存续将会损害股东利益的时候,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议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发生了某种情况需要解散公司。
2、通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解散公司的。
3、公司面临合并或者分立所以需要解散。
4、公司由于触犯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被撤销。
5、公司被解散是依照《公司法》中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强制解散时如何认定重大损失
在经营过程中,当公司面临极大的困难,一定会对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但是在公司解散时,股东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公司继续存在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严重程度要达到以下标准:
第一是股东权利无法行使;
第二是分红大量减少;
第三是股权价值大幅贬低;
第四是公司财产被少数股东控制并滥用,财务状况不明,严重危及公司存续;
第五是公司业务明显停顿,公司面临破产边缘;
第六是公司业务不能正常开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能遭受巨额违约金,还可以是公司少数股东利用公司从事不当业务,公司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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