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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迅商务为您普及:转让股票与转让股权的税收区别
来源: 时间:2021-02-04

安迅商务为您普及:转让股票与转让股权的税收区别

转让股票的本质是转让股权,就是指企业的股权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身的股权拥有给别人,而受让人依法获得该股权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股权人将股权转让给别人。
转让股权产生在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产生在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股权转让就是指公司股东向别的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之外的别的投资者转让其股权的个人行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转让股权推行严苛的限定转让规章制度。对内主让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股权转让比较自由;对外开放转让股权推行严苛限定,必经股东的半数以上同意,经公司股东自愿转让该股权,在同样状况下公司股东具有优先权,推行转让备案规章制度。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现对容易,推行自由转让。不管转让给内部公司股东还是外界投资人,都采用自由转让。二者在缴税上差别以下:
一是增值税层面,转让个股归属于增值税应纳税额范畴,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缴税范畴。未上市公司对外公布股票发行,其股权不属于商业票据,转让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缴税范畴;转让上市企业股权(个股)应依照金融商品转让税收分类征收所得税。因为个股归属于商业票据,归属于金融商品的构成部分,因而个股转让应依照卖出价扣减买价后的账户余额为销售总额测算交纳所得税,但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流程增值税免税。
二是个人所得税层面,依据《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告》(财税字[1994]第040号)“经国务院办公厅愿意,决策今明两年(即1994、1995年)对个股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4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告》“经报国务院办公厅愿意,1994年对个股转让所得仍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其《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有关本人转让个股所得再次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告》(税务总局[1998]61号)“为了更好地相互配合企业重组,推动股市的稳进发展趋势,经报国务院办公厅准许,从1997年1月1日起,对本人转让发售上市公司获得的所得再次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要求,自1994年起,本人股票买卖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限售股理应测算交纳“资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股权,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股权所得归属于“资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新项目,应依照20%的征收率计税个人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资产转让收益-资产固定资产原值-转让中产生的有效花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20%。自然股权转让无所得则不交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分红个人所得税层面,个人获得上市企业股息红利,依据拥有时间的不同,交纳个人税的测算根据也不一样: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销售市场获得的发售上市公司,持仓限期超出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销售市场获得的发售上市公司,持仓限期在一个月之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缴税所得额。
3、持仓限期在一个月之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缴税所得额。所述所得统一可用20%的征收率计税个人所得税。本人拥有未上市企业股权而获得的股息红利,一律依照20%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是公司所得税方面,《公司所得税收法律条例全文》第八十三条要求,免税政策的股利分配、收益等权益性投资盈利,不包括持续拥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发售商品流通的个股持满12个月获得的长期投资。在股息红利免税政策标准中,之所以对持有时间开展限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公司开展项目投资而不是投机性,防止公司短期内蹭热点的投机性个人行为。鉴于此现行政策的颁布情况,只需公司拥有发售上市公司满12个月,不论是不够12个月获得的股利分配、收益还是持满12个月获得的股息红利均能够做为免税政策的股息红利。因而,企业融资上市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是不是归属于不征税收入理应区别状况,而项目投资未上市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一律归属于公司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四是印花税方面,股票印花税一般按个股成交量的0.1%扣除,换句话说征收率为0.1%。印花税是一种单边扣除的税金,一般仅有卖股票时才会扣除。比如,你售出的个股一只手价格10块钱,那么如果你售出100手时,你的成交额为1000块,那样依据合同印花税公式计算,所需交纳的税金为10*100*0.1%=一元。但对转让股权,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学科征收率要求,股权转让的合同印花税按所转让股权使用价值的万分之五交纳。而且是股权转让的彼此均理应交纳合同印花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包含本人)递减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