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迅会计

新闻动态
安迅商务告诉您: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办理内容说明
来源: 时间:2021-04-26

安迅商务告诉您: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办理内容说明

公司清算就是程序流程,在这个清算流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方面,下面让安迅商务小编把公司清算涉及到的相关内容给读者进行相关的知识解答。

一、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1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①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④清缴所欠税款;

⑤清理债权、债务;

⑥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⑦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须提交备案的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3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四、清算财产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五、清算费用

1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七、清算方案

1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②税款;

③企业债务。

2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4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之上专业知识便是安迅商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办理内容说明”难题开展的解释,您如果需要协助,欢迎到北京安迅商务进行免费咨询服务。安迅商务是专业的北京代办机构,十三年来专注北京工商代办、代理记账、商标专利等,本着一次握手,终身朋友的宗旨,竭力服务好每一个客户。